5月4日,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专家陈萍带领审查组一行,赴陇县中粮包装(成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铁质气雾罐)生产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小刚、质量股股长亢治成作为属地监管人员全程参与现场审查。
审查组召开首次会议,组长陈萍介绍了此次审查工作流程、审查内容、检查要点,宣读了现场核查纪律,并对审查工作进行分工安排。企业负责人谭兵汇报了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控制、工艺流程、制度建设等情况,表示将全力配合现场审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小刚向审查组表示欢迎和感谢,要求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能,严格遵守纪律,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此次现场审查进行的程序、标准、依据、结果全流程监督,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客观公正、结果真实。
审查组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部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办法》等内容,通过查看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对企业证件资料、人员能力、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过程控制等4大类12项细化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现场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召开末次会,认为中粮包装(成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获证资料齐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培训经常、设备检定安全,具备铁质气雾罐生产能力,一致同意企业通过现场审查验收。希望企业以此次现场审查为契机,持续加强获证能力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标准、流程、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