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虹桥交通枢纽公共事务大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AB-ZB20231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虹桥交通枢纽公共事务大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340.512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340.5123万元(一年),本次招标限价:340.512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虹桥交通枢纽公共事务大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虹桥交通枢纽公共事务大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机构;
(2)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要求无行贿记录;
(5)近三年未发生经营违法和重大经营安全事故;
(6)投标人有办公场所餐饮服务项目业绩;
(7)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管理企业除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3日16时00分
①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证明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 犯罪记录,截屏打印
页盖章(查询方式为登录裁判文书网的查询页面,查询“行贿+投标单 位全称”);④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截屏打印页盖章;⑤ 近
三年未发生经营违法和重大经营安 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盖章);⑥投标人在办公场所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证
明(合同或者 用户证明);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管理企业除外)的原件 和复印件
;⑧投标人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投标文件中要 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
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的承诺书原件。上述标注“原件和复印件”的,
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 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
联系人:万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