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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粤环审〔2024〕251号【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粤环审〔2024〕251号
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改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9年3月,我厅以《关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9〕87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年4月,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8月,获我厅核发5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4210915),核准规模为125300吨/年。2024年10月,我厅以《关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4〕193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根据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粤固环函〔2024〕65号)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环函〔2024〕114号)的意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同意你公司【收集、贮存、处置(焚烧)】医药废物(HW02类中的271-001~005-02、272-001-02、272-003-02、272-005-02、275-001~006-02、275-008-02、276-001~005-02)、废药物、药品(HW03类中的900-002-03)、农药废物(HW04类中的263-001~012-04、900-003-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类中的201-001~003-05、266-001~003-05、900-004-05)、废有机溶剂和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类中的900-401~402-06、900-404~405-06、900-407-06、900-409-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071-001~002-08、072-001-08、251-001~006-08、251-010~012-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3~220-08、291-001-08、398-001-08、900-249-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的900-005~007-09)、精(蒸)馏残渣(HW11类中的251-013-11、252-001~005-11、252-007-11、252-009~013-11、252-016-11、261-007~035-11、261-100~111-11、261-113~136-11、309-001-11、451-001~003-11、772-001-11、900-013-11)、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的264-009-12、264-011~013-12、900-250~256-12、900-299-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的265-101~104-13、900-014~016-13)、新化学物质废物(HW14类中的900-017-14)、感光材料废物(HW16类中的266-009~010-16、231-00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含铬废物(HW21类中的193-001~002-21、398-002-21、336-100-21)、废碱(HW35类中的251-015-35、261-059-35、193-003-35、221-002-35、900-353-35、900-399-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类中的261-061~063-37、900-033-37)、有机氰化废物(HW38类中的261-064~069-38、261-140-38)、含酚废物(HW39类中的261-070~071-39)、含醚废物(HW40类中的261-072-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类中的261-078~082-45、261-084~086-45)、其他废物(HW49类中的900-039-49、900-041~042-49、900-046~047-49、900-999-49)、废催化剂(HW50类中的251-016~017-50、251-019-50、261-151~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772-007-50、900-048-50、900-049-50),小计25000吨/年;【收集、贮存、处置(物化处理)】废有机溶剂和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类中的900-401~402-06、900-404-06、900-407-06)1000吨/年;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3-08、251-005-08、291-001-08、398-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1000吨/年;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的900-005~007-09)1000吨/年;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的264-009~011-12(不包括废吸附剂)、264-013-12、900-256-12)200吨/年;感光材料废物(HW16类中的266-009~010-16、231-00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400吨/年;表面处理废物(HW17类中的336-052~058-17、336-060-17、336-062~064-17、336-066-17、336-069-17、336-100~101-17)8000吨/年;含铬废物(HW21类中的261-138-21、336-100-21)100吨/年;含铜废物(HW22类中的304-001-22、398-005-22、398-051-22)200吨/年;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98-052-31、900-052-31)100吨/年;无机氟化物废物(HW32类中的900-026-32)400吨/年;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类中的336-104-33、900-027~029-33)100吨/年;废酸(HW34类中的251-014-34、264-013-34、261-057~058-34、313-001-34、336-105-34、398-005~007-34、900-300~308-34、900-349-34)3000吨/年;废碱(HW35类中的251-015-35、261-059-35、193-003-35、221-002-35、900-350~356-35、900-399-35)4000吨/年;其他废物(HW49类中的900-042-49、900-047-49、900-999-49)500吨/年,小计20000吨/年;【收集、贮存、利用】表面处理废物(HW17类中的336-058-17、336-062-17,仅限液态)和废酸(HW34类中的398-007-34、900-305-34)5000吨/年、废碱(HW35类中的261-059-35、221-002-35、193-003-35、900-352~356-35、900-399-35,仅限废氨水)8000吨/年、表面处理废物(HW17类中的336-066-17)5000吨/年、含铜废物(HW22类中的304-001-22、398-004~005-22、398-051-22)50000吨/年、其他废物(HW49类中的900-041-49,仅限废包装桶,6000吨/年;900-045-49,仅限已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6000吨/年)12000吨/年,小计80000吨/年;【收集、贮存】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弃的铅蓄电池)200吨/年(最大贮存量200吨)、含汞废物(HW29类中的900-023-29,仅限废含汞荧光灯)100吨/年(最大贮存量100吨);共计125300吨/年。经营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三、你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方式、规模和类别等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废树脂粉、盐泥、污泥废铁皮、废塑料等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建立实时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并按时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汇总报告上月度和上年度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现持有的编号为44040421091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自此批复生效之日起失效。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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