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透露!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资质变化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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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1 03:41

新资质标准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这是建筑资质行业的朋友时刻关注的焦点。

从最新的官方消息来看,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5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该函是芜湖市住建局回复芜湖市一位人大代表在芜湖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升级的建议》。

这份函提到,芜湖市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

充分利用新资质标准实施契机,进一步扶持芜湖市建筑业发展

2022年2月,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现行的三级、二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届时,我局将积极主动学习先进省市贯彻落实新标准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实际情况,吃透用尽政策,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

根据已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变化非常大:

特级资质转变为综合资质;

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转变为总包甲级;

施工总包二级、三级转变为总包乙级;

专业承包一级转变为专业承包甲级;

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转变为专业承包乙级。

通知原文:

陈娟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升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扶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近3年纳税(建筑业)累计超过45万元、取得拟升级资质项1年以上、无失信行为的建筑业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升级,无需提交企业业绩,其它条件满足标准要求的主管部门即予以许可;2022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赋予具备条件的装配式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扶持企业资质升级

一是加大宣传《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关于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及《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并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二是继续学习借鉴合肥等地先进经验,继续加大企业资质升级扶持力度。

(二)充分利用新资质标准实施契机,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

2022年2月,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将现行的三级、二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届时,我局将积极主动学习先进省市贯彻落实新标准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实际情况,吃透用尽政策,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

(三)进一步加大对无为市政策支持

2022年3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225号),将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陈娟代表所述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委托无为市住建局审批。以此为契机,《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所规定的“装配式企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升级将一并交无为市住建局实施。我局届时开展业务指导,支持无为市住建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批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已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变化非常大:

【施工综合资质】

特级资质转变为综合资质;

只要取得一项综合资质即可承接全部工程;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甲级资质要求的至少2项工程业绩;

【施工总承包】

甲级:

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转变为总包甲级,甲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新增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建筑工程总包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乙级:

施工总包二级、三级转变为总包乙级;

乙级的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专业承包】

甲级: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专业承包一级转变为专业承包甲级;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甲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乙级:

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转变为专业承包乙级;

乙级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不分等级】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也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