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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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7 15:54

索引号: 00303103X/202307-00125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 2023-07-07 10:08:33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   成文日期: 2023-07-07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有效性: 有效  
名  称: 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文  号:   关键词: 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2023-07-07 10:08信息来源: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体:】

我局无行政处罚权,也未发现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故2023年第二季度无此类行政处罚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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