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303103X/202307-00125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
2023-07-07 10:08:33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
成文日期:
2023-07-07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有效性:
有效
名 称:
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文 号:
关键词:
2023年第二季度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2023-07-07 10:08信息来源: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体:】
我局无行政处罚权,也未发现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故2023年第二季度无此类行政处罚信息,特此说明。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