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西安丨创新管理制度机制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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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1 23:58

近年来,西安市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工作为契机,创新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宣传培训,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自我管理能力逐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积极推进市场智慧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构建食用农产品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智慧监管试点,实现经营主体资格信息、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快速检测、信用及经营风险分级等信息一码查询。同时加快推进食品诚信平台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倒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督促各方责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印发《西安市学校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暂行)》《西安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学校(幼托机构)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构建分级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网络。印发《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强化重点品种备案,助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印发《西安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抓好“三小”行业综合治理。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强化技术支撑、狠抓示范引领、创新监管模式”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重点食用农产品备案机制。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餐饮业经营水平。积极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督促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等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城中村、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店和小摊点饮料、乳制品、方便食品等食品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城中村内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及重点环节,规范餐饮经营单位日常经营行为。

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观念。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作用,参与对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和《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清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责任清单》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原标题:《食安西安丨创新管理制度机制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