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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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0:25

4月25日,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西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96号)要求,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西安市注册纳税,并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其中企业资产负债率按照“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标准执行)。

(二)已经过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均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税收所在地)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同时,申报企业须在“西安市中小企业信息采集系统”(https://jinshuju.net/f/wpRkys)填报相关信息。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7日前,将相关资料(清单见附件2),以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摸清本辖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底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申报,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王阳

电话:86788976

资金拨付联系人: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田巍

电话:89821807

信息采集技术支持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王翰超

电话:18091183996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