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3年5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8、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事由
1、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前一次转股变动及修订章程基准日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旗滨转债转股股数为13,570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旗滨转债上述期间转股增加了13,57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了13,570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另外,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前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等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未使用的股份2,823,592股依法进行注销处理,加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4日之间公司可转债已转股21,463股的缘故,导致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2,802,129股。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2022-097)。
以上事宜,合计影响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2,788,559元。相关工商变更的手续公司合并予以办理。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日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686,288,065元变更为人民币2,683,499,506元。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