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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天铂)爱琴海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10、12#楼住房销售公告
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交易政策及销售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房源明细及销售规则公布如下,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时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0#、12#楼,位于新城区东二环以东,咸宁路以南,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185套(含2套样板间,此次申请暂缓销售),总面积约35300.09 ?。
户型1.单套面积约175.06?-175.59?三室两厅三卫户型58套
户型2.单套面积约199.5?-200.63?四室两厅三卫户型120套
户型3.单套面积约173.55?-173.94?三室两厅两卫户型4套
户型4.单套面积约145.03?-148.67?两室两厅两卫户型3套
(二)本期一并销售的所退房源及预留样板间
无
(三)项目样板间情况
因展示需要,本次开盘预留样板间2套,其中房号为12-10201,面积约173.55?三室两厅两卫1套;房号为12-21002,面积约199.94?四室两厅三卫1套。我司已向相关部门申请限制该房源销售,预计在最后一批房源销售前统一公开销售 。
(四)价格情况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住房价格公示项目名单(2021年第5批)商品住房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22095.64元/?,具体一房一价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西安红星天铂)。
二、购房登记与信息核验
(一)购房登记:意向购房人按照公示的时间,按照以下方式登记:登陆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网址:http://zjj.xa.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
(二)提交购房资料:意向购房人按照公示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购房资料:
方式一:(建议通过此方式)在完成意向购房登记后,直接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人才认定证明、现役军人证明、承诺书等)的电子图片(每张图片质量不大于2M)上传至平台。建议及时联系置业顾问告知。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司营销中心联系电话029-88857777。
方式二:通过电子邮件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人才认定证明、现役军人证明、承诺书等)完整清晰电子图片发送至我司公共邮箱(xahongsin@163.com)。上传时请在邮件中注明购房人平台登记流水号、姓名、平台注册所使用的电话号码、置业顾问姓名等。(邮件名称样例:流水号XXXX+张三+注册电话189XXXXXXXX+置业顾问李四。若无置业顾问,邮件名称样例:流水号XXXX+张三+注册电话189XXXXXXXX+置业顾问无)。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我司营销中心联系电话029-88857777。
方式三:以上方式操作不便的,可在登记时间内,将购房资料原件递交至(红星·天铂)项目售楼部(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二环与星光一路十字交汇处,联系电话:029-88857777),我司将协助进行扫描上传。
特别提示:购房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门将通过民政、户籍等数据库进行比对,在任一阶段发现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我司及管理部门将通报公安部门请其按照伪造证件查处。
(三)分类登记:在我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登记,家庭成员不可拆分多次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购房前48个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四)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3.根据银行信贷政策,登记人需提供近期个人详细版征信报告,若登记人为夫妻双方的,则双方都需提供近期详细版征信报告;
4.非本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需提供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需为在职单位所缴纳);
6.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等,限购政策具体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7.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核验结果反馈与公示
1.我司将对登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初核,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补充的材料、初核结果(包括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登记人。核验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销售活动。
2.核验结束后,我司将及时通过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西安红星天铂)公示初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惩戒措施。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将对以下失信行为实施限制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上述人员填报购房登记。
4.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资格核验骗取购房资格或刚需资格的,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二)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未能通过资格核验的或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主申请人等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三)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四)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
1.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必须全款支付;
3.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4.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5.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6.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款证明;
7.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存款证明高于登记购房人首付款条件;
8.预留的样板房未公开展示;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西安星之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电话:029-88857777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29-87424240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附件: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红星·天铂)爱琴海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10、12号楼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爱琴海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10#、12#楼销售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司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行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房源情况及意向登记情况,特制订实施保障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次组织销售活动优先采取线上方式,避免人群聚集。确需线下选房的,经辖区防疫指挥部门同意,实行分批、错峰选房,并按防疫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二、协调供水、供电、网络等部门确保各类销售活动当天的水、电、网络供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整合全公司资源,组织精干力量,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按照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管控、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类别,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责任人、小组成员。
五、加强线上核验资料组织培训,确保线上秩序稳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证摇号选房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现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房地产领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六、应急情况处理:现场配置相关应急药品、饮用水及消毒防护用品。
西安星之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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