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于2024年11月05日作出准予陕西晟博煊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B0GB4MXP)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陕西晟博煊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B0GB4MXP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61011320240055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张慧琴
六、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甲字6号上上城B区3幢1单元20层12005室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1月05日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