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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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20亿元。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公司拟按照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期限:不超过270天,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由金融机构承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具体由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包括各类银行、信用社、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6.发行上市:注册后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择机分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交易。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等。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拟按照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3.发行方式:由金融机构承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上市场所:公司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关于本次中期票据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中期票据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路桥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负责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审议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宿玉海先生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宿玉海,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宿玉海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3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新波先生主持,林存友先生、王林洲先生、赵明学先生、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丰收先生现场出席,马宁先生、张春林先生、管清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2年 4 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44.8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7,944,556.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794,455.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429,852.19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031,8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5,003,975.38元(含税),占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2.77%,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再行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公司依据与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的《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以及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合同等,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董事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与高速集团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存贷款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威海商行为高速集团控股公司,董事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管清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宿玉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宿玉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全文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要求,公司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简历
宿玉海,男,1964年9月生,经济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金融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首届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曾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科首席教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等职。现任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宿玉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议案8.00、9.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4.00、7.00、8.00、9.00、10.00、13.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3.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一11:30、13:30一17:00及2022年5月17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编:250021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3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爱国先生主持,周斌先生、丁超先生现场参加,张引先生、彭学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2年 4 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44.8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7,944,556.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794,455.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429,852.19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031,8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5,003,975.38元(含税),占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2.77%,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再行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依据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的《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以及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合同等,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监事张引先生与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与高速集团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存贷款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威海商行为高速集团控股公司,监事张引先生与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公司及各子公司拟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同意该报告。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