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已出具的 CCC 认证证书按规定注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 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 CCC 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 9 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 CCC 认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适用范围删除相关产品;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相关产品的指定业务范围予以注销。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停止相关产品 CCC 认证及相应检测活动,并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 CCC 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