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引发热搜后,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又陷进商标侵权纠纷之中,据新闻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起诉全各地多个使用“潼关肉夹馍”商品的店铺,11月21日,河南电视台报道,河南几十家小吃店,因卖的肉夹馍带“潼关”两个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赔偿,赔偿大致3-5万元不等,如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直接缴纳99800元。不少商家对此表示不能接受。陕西潼关局回应,此事牵涉面较广,影响巨大,已经引起社会广度关注,潼关县有关部门已与“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开始协商,不少网友表示该行为和“逍遥镇胡辣汤”行为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法人代表为王华锋,注册资本5万元,成立于2016年06年06日,登记管理机关:潼关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天眼查信息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在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商标国际分类为30,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商标类型为集体拥有,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到2025年12月13日。
商标信息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以“商标侵权”起诉近全国各地百位商家,近几月可查记录多达211条。
起诉信息
本就是小本经营小店,有的店所开的时间甚至比该商标注册时间还悠久,被三万,五万的索赔,让人难以接受,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地方协会注册商标以后,完全变了一个味道,更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成了他们的挣钱工具,“潼关肉夹馍”这样的商标本身就属于当地集体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不能作为某个协会专有,按照这个这种推论,是否以后有协会注册“潼关空气”商标,难道呼吸还要收费,潼关肉夹馍之所以能够为广大人民所知晓,是背后全国各地不计其数的商家用口碑和知名度换来的,既然协会的宗旨是为了推广、宣传,反之这些背后为潼关肉夹馍树立起口碑,知名度,难道要该协会支付广告费了吗?作为行业协会,不应只会钓鱼执法,砸人饭碗,应该更好地提高产品口碑,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商标本就为一把双利剑,希望该协会能够结合实情,共同发展这一品牌,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