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案者: 侯丹梅
会议届次: 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57号
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投资促进局
复文标题: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第25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侯丹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非遗申报、非遗传承、非遗直播等被人们热议,非遗已成为热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具有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知识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专利权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权保护等模式。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开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成为其得以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及更好地传承发展、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有力支撑。
二、省市场监管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情况
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原省科技厅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主要职责部门是文化主管部门。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要职责是:“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责任单位将项目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申报地理标志。”
从2022年4月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数据来看,一是全省专利授权39267件,同比增长12.3%。PCT专利申请70件,同比增长22.8%。截至2021年末,全省有效专利118367件,同比增长25.7%。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5147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88363件,有效外观设计专利14857件。2021年,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省获得1个专利金奖、5个专利优秀奖,实现了贵州在中国专利金奖上的零突破。二是全省商标申请170048件,同比增长35.34%,申请量排名从全国20位升至15位。商标注册97189件,同比增长65.80%,注册量排名从全国22位升至21位。截至2021年末,有效注册商标362645件,同比增长35.89%,有效注册量排名从全国23位升至22位。每万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933件,同比增长21.17%。驰名商标累计认定64件。三是全省新增“威宁黄牛”等地理标志商标6个,累计115个;新增“赫章红花山茶油”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累计14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用标新核准企业70家,累计核准企业351家。新增登记“平塘乌骨鸡”等农产品地理标志14个,累计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151个。全省地理标志累计408个。
根据贵州出台的非遗保护发展规划,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以形成一批拥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2019年12月,我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黔东南州民族民间工艺品快速维权中心(目前暂未获批)。2020年12月,我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关于推荐设立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申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10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同意建设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批复》,贵州省首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筹建。这将有效化解当前企业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专利申请审查周期长、知识产权维权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对我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积极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关联企业及产业。充分利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保护。
(一)专利权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村(居)民、代表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元素取得的发明创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条件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鼓励其申请专利。
(二)商标保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文字、标志、名称或者符号等元素,申请注册商标,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有效防止他人侵夺、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元素。
(三)地理标志保护。对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产生的产品,适合运用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推进地理标志的申请。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对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执行的指导;不断强化专利纠纷案件、驰名商标案件以及知识产权代理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和质量。加强对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益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