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层层剖析,让假冒品牌桶装水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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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20:04

庭审直击|检察官层层剖析,让假冒品牌桶装水无所遁形

政务:上海检察 2019-10-31 18:24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的品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很多单位、家庭和个人选择了品牌桶装水作为日常饮用水,尤其是会选择一些声誉良好,信任质量的品牌桶装水,但是在本案中,虽然“桶”上贴的是熟悉的品牌商标,您喝到的,是“真”的品牌桶装水吗?

本案两位被告人灌装、贴标,“生产”品牌桶装水,并非法销售牟利。其假冒注册商标,并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注册商标权,还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将依法受到惩罚。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检察风云》杂志社联合推出的《庭审直击》节目,直播这起本市提起公诉的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何文海、何文兵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以某车库为加工场所,将自来水简单过滤后进行灌装,制作假冒“雀巢”“农夫山泉”“娃哈哈”注册商标品牌的桶装水并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2019年5月14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何文海、何文兵抓获,并查扣过滤灌水设备1套,塑封设备2套,假冒“雀巢”“农夫山泉”“娃哈哈”注册商标品牌桶装水近200桶、空桶130余只、桶盖3500余只、桶封4000只。

今年9月29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何文海、何文兵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王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上海市优秀公诉人,松江区平安卫士。

马晶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上海市优秀侦查监督员评选业务答辩优胜奖。

焦点一

二名被告人认为

正规进水渠道核实的进货情况不准确,实际上大于正规渠道供货商证言中证实的数额。

公诉人认为

公诉人出示本组证据的目的不是证实二名被告人具体采购三个被假冒注册商标品牌桶装水的数量,而是证实二名被告人采购正牌桶装水的数量明显少于其对外销售的桶装水数量,该证据与在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证实二名被告人存在制作并销售假冒品牌桶装水的行为。

焦点二

被告人何文兵认为

销售给其中两家单位的假冒桶装水金额高于实际金额。

公诉人认为

受害单位证人证言和相关书证以及二名被告人签字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相互印证涉案证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品牌的金额和数量。

焦点三

本案二名被告人系真水与冒牌水混卖,假冒销售金额的认定取决于两点:一是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桶装水的起始时间,二是假冒品牌桶装水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确认。

一方面6名正规渠道供货商证人的证言及相应证明材料能够从正面证实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二名被告人从正规渠道进货的农夫山泉、娃哈哈、雀巢桶装饮用水数量极少。

另一方面二名被告人确认的价值9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均系销售假冒品牌桶装水与二名被告人的供述、采购单位证人证言及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凭证等证据在销假时间、销假数量、销假价格能够相互印证证实,故本案的销售金额认定为人民币9万余元。

本次庭审直播,我们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毛玲玲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李小文两位专业嘉宾现场进行解读。

毛玲玲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金融(证券)犯罪等经济犯罪与刑法适用领域著述极多,曾赴芝加哥大学访学,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案件聚焦、法治天地等媒体栏目解读专家。

今天的庭审从总体来看,公诉人对出庭做了大量的准备,庭审过程表现出扎实的业务和理论功底。公诉人以二名被告人制假销假的前期准备、原料来源、销售客户、销售金额等事实发展过程梳理归纳证据进行举证,使证据锁链完整清晰,达到指控犯罪和释法说理的效果。二名被告人未经品牌桶装水的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其自制灌装的桶装饮用水上使用与品牌桶装饮用水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共同犯罪的认定处理方面,由于二名被告人共同合伙经营、雇佣人员,共同分工配合,都实施了制作、销售假冒品牌桶装水的行为,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桶装水的违法所得均分,其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

我们可以看到,本案系涉民生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人在指控犯罪时不仅紧密围绕争议焦点来充分证明销售金额的认定依据,还阐释了假冒品牌桶装饮用水的危害性,虽然本案中假冒品牌的桶装水尚不构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但被告人以正常渠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饮用水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公诉人在该案社会危害性评价中进行了说明,并建议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本案的另一大特点是知产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庭审——虽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但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重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意见,两名被假冒注册商标的知产权利人代表以证人身份出庭。这是检察机关顺应以“审判为中心”,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探索。

李小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刑法学博士,全国公诉标兵提名,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调研骨干人才,第九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

今天庭审争议焦点相对集中,我们看到公诉人指控有力、分工协作、答辩具有针对性,展现了新时代优秀公诉人的风采,庭审效果十分不错。本起案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进行当庭宣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效推动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此次“庭审直击”活动不仅通过个案反映出检察机关对涉民生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以及对知产权利人的保护力度,同时又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深刻的普法宣传,积极预防此类案件的再度发生,起到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标题:《庭审直击|检察官层层剖析,让假冒品牌桶装水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