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山东省东平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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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8 20:21

【2023年7月·山东省东平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2024-03-24 21:42:29历年真题280 收藏

【2023年7月·山东省东平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

【2023年7月·山东省东平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乡巴佬”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B、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五万元

C、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D、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答案】BCD

【解析】ABC三项,《商标法》第47条规定,依照本法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乡巴佬”注册商标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则“乡巴佬”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关于“乡巴佬”商标的转让合同已履行,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其不具有追溯力,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返还五万元。由于对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却尚未实际执行,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其仍具有追溯力。D项,根据《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商标。丙公司不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故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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