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款
这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必须曝光!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
预付式消费投诉9164宗
其中投诉经营者停业或跑路的投诉1245宗
占预付式消费投诉总量的13.59%
深圳市消委会决定
将7家“跑路”、未按约定退还消费者预付款的
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推送至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
通过深圳信用网,公开披露!
深圳市蒂芙尼娇邦护肤造型有限公司
投诉简要
2023年2月2日至3月18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蒂芙尼娇邦护肤造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充值理发会员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致电该公司,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后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梵音瑜伽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简要
2023年1月6日至3月27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梵音瑜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购买瑜伽培训服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在深圳的多家门店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约谈该公司,该公司表示全国82家直营店统一闭店停业一周,寻找到合适投资方后继续营业。后该公司拒接电话,门店也未再开业。市消委会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后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投诉简要
2023年1月2日至5月15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预付购买家用电器款项后,合同期内该公司在深圳的多家门店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约谈该公司要求其处理投诉,但该公司一直拖延。后市消委会在大众媒体对其进行“天天315”重点公示并将其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后市消委会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金莎国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简要
2022年5月12日至2023年1月28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金莎国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购买游泳、健身服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致电该公司,均无法取得联系。市消委会在大众媒体对其进行“天天315”重点公示,后市消委会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柏美健康形象店
投诉简要
2023年2月17日至4月10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柏美健康形象店(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充值美容、美发会员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市消委会多次致电该公司,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后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树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宝安沙井分公司
投诉简要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树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宝安沙井分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为小孩购买英语培训服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致电该公司,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后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智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简要
2023年2月21日至3月15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深圳市智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的投诉。消费者诉称在该公司为小孩购买乐高培训服务后,合同期内该公司突然关门停业,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被拒。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多次致电该公司,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向该公司寄送《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但无人签收。后市消委会前往该公司经营注册地址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推送信息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谨慎选择
尽量选择注册经营时间较长、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消费。
02 降低风险
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预付周期消费。
03 留存证据
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前,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退费规则等条款,详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保存活动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
04 及时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市消委会通过失信企业信用推送
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
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
依法诚信经营
珍爱企业信用“羽毛”
切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