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管执法部门全链条整治违法倾倒垃圾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大兴城管联合多部门开展夜查行动。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今年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部署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结合城市运行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安排,深入开展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中旬,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有关违规收集、运输、处置垃圾类违法行为2.1万余起,罚款5363.3余万元。
渣土车深夜遗撒3公里
监控查证后全链条查处
今年11月的一个凌晨,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东五环路远通桥内环方向存在大量渣土泄漏遗撒,污染路面长度达3公里,严重影响其它车辆的安全行驶,但却不见涉事渣土车的踪迹。执法人员随即通过调取视频监控以及走访的方式展开了调查。
经视频查证,此案中涉事渣土车为北京丰利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朝阳区双桥东路轨道交通施工现场装载渣土,运往东六环道路改造三标段,供修路渣土回填。该车辆因装载不规范,未采取措施防止渣土泄漏遗撒,造成行驶至京通快速上五环北向南方向约一公里处,固定后箱板的铁链断裂,导致重约1吨的渣土泄漏遗撒。
参与本案调查的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三队副队长冯艳龙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城管执法部门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对“产生-运输-消纳”进行全链条全环节执法检查,实施联合惩戒。朝阳区高碑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对北京丰利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以罚款10万元的高限处罚,清理遗撒渣土的费用也由该公司承担;朝阳区城市管理委要求该公司停业整顿3个月,并撤销涉案车辆的建筑垃圾准运许可;朝阳区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对车辆驾驶员宋某处以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朝阳区交通支队对涉案车辆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号牌不清晰、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朝阳区管庄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则追本溯源,对该案件源头的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检查,发现施工总包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并如实报告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将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租地违规堆放垃圾被刑拘
多家公司转包受处罚
不仅仅是道路遗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和消纳等环节都必须合法合规,这关系到城市运行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
日前,有群众反映通州区马驹桥镇西田阳村南存在一处生活垃圾违规私倒乱卸点位,造成现场环境严重破坏。接到举报后,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督促指导属地开展调查取证。通州区马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赶到举报点位发现,现场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运输车辆,通过对该堆放点负责人颜某进行询问,执法人员得知颜某租下该地块违规用作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
经查,这些垃圾来自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物业管理单位,为了处置其管辖单位和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该单位与北京金宇奥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垃圾清运合同,随后垃圾清运业务又被两次转包,经北京嘉笛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永红依凡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交由颜某个人进行收运和处置,而颜某则租下此地块违规用作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
经过全链条调查,开发区荣华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北京金宇奥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0.4万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27.38万元;对北京嘉笛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北京永红依凡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通州区马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颜某处以3万元罚款,并向其追缴垃圾处理费5.7万余元。通州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的颜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翻找垃圾堆寻线索
视频追踪找到源头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检查垃圾运输及处置环节,严查随意倾倒垃圾、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垃圾消纳点位、运输企业及个人未取得垃圾运输资质等违法行为。同时,“追本溯源”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加大对导引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垃圾处置的源头监管。
据了解,在追寻违法倾倒垃圾源头的案件中,如何获得相关线索并取证,让违法企业心服口服是最具有难度的。在此次整治行动期间,房山区城管执法局与阎村镇综合执法队在联合巡查中发现,阎村镇肖庄村炒十路路边被人乘夜间非法倾倒了建筑垃圾,因为倾倒位置位于监控死角,并未拍到涉事车辆。
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多方寻找线索,经过在垃圾堆的反复翻查,在建筑材料外包装上获取了重要线索。“同时,我们还调取了事发地周边的几处监控,经过耐心查找,圈定了嫌疑车辆。”房山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立华介绍。
按照房山区城管执法局提供的线索,大兴区城管执法局来到建筑垃圾的产出工地,调取门口的监控录像。在视频和建筑垃圾实物等一系列证据面前,相关涉事单位和人员承认了跨区倾倒建筑垃圾的事实。
经调查,该案中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许可擅自运输建筑垃圾,以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3万元的处罚决定,垃圾清运费9.1万余元也由该公司承担。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渣土运输车司机等人员还被移送公安部门,最终相关涉案人员行政拘留13天。
此案中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在大兴区,大兴区城管执法局接到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移送的线索后,督促西红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建筑垃圾产生项目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确认,该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行为,被处以罚款20万元;对该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进行处置行为,被处以罚款10万元。
加强夜间道路巡查频次
着重查处带泥上路等
据了解,在整治行动期间,针对垃圾处置中问题高发的运输环节,市城管执法局调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垃圾运输车辆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夜查700余次,加强夜间道路巡查频次,着重查处垃圾运输车辆泄漏遗撒、车身车轮带泥行驶等违规行为。
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对于发现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现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对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并进一步调查产生渣土的施工工地,“追本溯源”加强源头管理;针对车辆号牌污损不清、尾气不合格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也将对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和司机进行处罚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还将继续调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持续加大对违法倾倒垃圾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运输单位和消纳场所严格依法依规收集、运输、处置垃圾,固化“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常态”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首都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