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一、失信建立事项
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责令停业整顿期间仍存在违规经营,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基本案情
根据“广东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推送2023年7月份“一超四罚”的信息记录: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2023年7月17日上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该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处于营业状态),发现当事人名下拥有货运车辆15辆,2022年12月4日至2023年7月17日已有5辆货运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达33%)。经我局执法部门研究决定,责令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于7月19日起至8月2日止停业整顿十五天。
7月24 日,我局执法六大队在普宁云落新星路段巡查时,发现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粤VS****重型自卸货车继续参与运输且存在超限违法行为。该公司在停业整顿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停业整顿,仍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
三、惩罚结果
普宁市**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经普宁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给予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四、案例点评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经营行为,可见,当前我市治超工作的严峻性,特别是货运源头违法装载等现象仍较为严重,给路面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是侵蚀我市诚信体系根基的失信行为之一。近年来,我局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大源头倒查力度,建立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治超长效机制,以提高检查频次力度、加强震慑警示来引导提升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意识,全力推动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