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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提问 >孕妇被辞退,生育津贴怎么办?
法律分析:辞退孕妇的,生育津贴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期足额地为孕妇缴纳和申请。单位要依法为孕期的女职工缴纳和申请生育津贴,并且对于还在孕期的女职工,公司如果违法辞退的,要给予双倍补偿金。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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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孕期公司倒闭了,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建议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果有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单位倒闭拖欠工资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劳动仲裁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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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br/>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br/>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br/> 第五十六条<br/>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br/>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br/>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br/>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r/>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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