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政务宣 扬州发布记者 薛舒文
近日,扬州前进自行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用时不到20分钟,办理了“歇业”备案,为企业按下“暂停键”。这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扬州市广陵区首例成功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自行车销售业务。由于市场变化、疫情冲击等原因,暂时出现了经营困难,又不想注销营业执照!”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原本陷入“两难境地”,恰逢新政策出台,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市政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明确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歇业期内,市场主体除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介绍,同时,登记机关将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加强对歇业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
据介绍,让市场主体“歇业待机”“停机保号”,既给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置了“缓冲期”,让市场主体在歇业期可以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省去房租、水电、人工等维持成本,又让市场主体重新经营无后顾之忧,原名称、开业时间、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继续有效,不用重新注册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