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拒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9月12日,中国吉林网获悉,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案件通报》,详情如下:
案件一:光华路晨光小区一民宿,在消费者预定了该民宿十一期间房源后,民宿经营者以出售房屋不再经营为由让消费者退订房源,退房后却又将价格调高重新在平台上架进行销售。针对上述行为,9月5日,我局责令该民宿停业整顿7天。
案件二:爱丹路学府小区一民宿,8月期间,因宣传不实、房间质量差及预订后无法入住等问题连续三次被消费者举报投诉,经调查,三次举报投诉情况均属实,针对上述行为,9月8日,我局责令该民宿关闭,停止提供民宿服务。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日租房(民宿)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坚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延吉市政府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的通告》要求,在国庆期间日租房(民宿)价格不得超过最高诚信指导价。
对日租房(民宿)经营者不执行最高诚信指导价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通报相关平台作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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