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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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2:4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44,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47,560,943.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183,656.94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243,892,130.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22,082.3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30,870,048.6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3,744,600.00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47,560,943.06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54,004,890.58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713,364.57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43,892,130.93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022,082.3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30,870,048.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3,892,130.93元,其中活期存款13,022,082.33元,通知存款2,068,300.00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178,800,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129905305510203 活期存款 9,846,012.7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129905305510203 保本理财 50,00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910000010120100738623 活期存款 20,226.7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910000010120100738623 通知存款 2,068,3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72050078801700002095 活期存款 3,155,842.8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013622 保本理财 178,801,748.60

合计 243,892,130.93

注:中原证券账户下存储金额包含认购理财等待期利息收入1,748.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7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400.49万元。具体见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80.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44.33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72号《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3,087.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302.21万元。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178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走访项目实施地、查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实地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熔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618.3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00.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00.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否 22,448.40 22,448.40 4,620.39 4,620.39 20.58% 2022年12月 - -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84.65 3,784.65 780.10 780.10 20.61% 2022年12月 -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 计 -- 36,233.05 36,233.05 15,400.49 15,400.49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 1,000.00 0 0 0% - - 不适用

尚未指定用途 否 2,385.32 2,385.32 0 0 0% - - 不适用

合 计 -- 3,385.32 3,385.32 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18.37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3,385.32万元。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80.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44.3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72号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3,087.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302.21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军锋 胡丹丹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