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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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9 23:5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13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高宇、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纪伟毅、陈圣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3]230Z0857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3]230Z1321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高宇、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制定的议案》,制定后的《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制定的议案》,制定后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层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纪伟毅、陈圣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470,403,266元增加至478,219,266元,总股本相应由470,403,266股增加至478,219,266股。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吴海先生、朱文静女士、米成先生、高宇先生、魏鹏先生共五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发挥了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审阅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经审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0,357.39万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述的存贷款业务为经营性行为,且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974.77万元,比预计金额少695.23万元,符合预计情况。

  2. 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金融业务

  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0,357.39万元,2022年度取得利息收入433.50万元;预计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2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实际贷款250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60.99万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如下:

  (1)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2)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预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日常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3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关联方介绍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7,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翔

  主要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14,82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宿固路与南大外环交口东南侧200米

  法定代表人:李忠玉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40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6718号

  法定代表人:肖厚全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8号贵都花园

  法定代表人:段太祥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酒店管理;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夏锐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发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63.933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青龙潭科技园研发楼D1栋3层

  法定代表人:张宏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皖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北弘润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咨询及监理,电厂管理服务;电力投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集成及运维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及监理;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建筑安装,脚手架搭设,防水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自营及代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宾涵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劳务、租赁、出租、维保服务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4.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存放于银行的利率执行;公司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利率按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劳务服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费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取费。

  3.关联方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地点,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费用开支。

  4.通过关联方办理委贷、存款及贷款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往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同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289.8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289.8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279.2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581.9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268.6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1,577.6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其中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966.35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已废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581.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皖天然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天然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6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禾昌聚合、禾盛新材、安徽建工、浩淼科技、长信科技、国盾量子、中旗股份、卫宁健康等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口子窖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增,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皖天然气、卫宁健康、睿高新材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6日,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21〕35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21〕35 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300,027.0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97,796,761.45元,减去2022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0,450.73 元和2021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3,840,408.50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4,585,929.30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70,40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080,960.4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股本规模,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