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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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9 17:40

渝银保监复〔2023〕13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送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民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重庆银文〔2022〕19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更名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

二、你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书面报告。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