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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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13:26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4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4日

至2022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等与本次交易利益相关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6月13日16:00,信函、邮件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薛刚; 电话:010-64390368 ;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翼飞、杨庆华、喻正昕、陈德清、张俊、陈亚松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并对《公司章程》中股利分配具体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公司章程》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核定为准。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3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于2021年4月23日签署《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双方业务合作内容进行了约定,并明确“双方将紧密合作,致力于至战略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前,实现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的预期合作目标”。2022年5月26日,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业务合作协议》,进一步细化、落实《补充协议》相关内容,为加快深化合作提供保障措施,并希望通过深度合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贡献力量,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范。

二、《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年5月26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长江环保集团支持公司成为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成员,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协同,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2)双方共同认可为提高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符合上市公司有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总额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双方同意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合作区域,充分发挥公司在污水处理概念厂、工业及工业园区水处理、综合有机质处理等方面多年的运营、技术、管理等实践优势,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项目调研、项目策划、方案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为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工作。双方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实现三年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的预期目标。

(4)双方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开展充分合作,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与长江环保集团共同进行光伏开发,实践清洁能源在环境基础设施方面的收集与利用。

(5)加强双方人才和技术交流,能力共建,经验共享。鼓励双方技术团队共同申报各级的研发课题,共同推动技术转化,促进技术创新与进步。

(6)双方建立定期高层联席会议机制,沟通重大项目进展,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双方的实质合作。

(7)双方在高层联席会议机制下,建立日常联络机制,落实本协议的合作事项和双方的日常联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已开展了良好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次是双方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合作经验,细化落实合作保障机制。《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清晰了公司作为长江环保集团的技术支撑创新平台和项目实施协助平台的定位,对推动公司融入长江大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业务合作协议》的落地和执行,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合法、有效,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合法、有效,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对此,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业务合作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并对《公司章程》中股利分配具体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议案》

同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