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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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18:08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同意注册,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万股。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20号),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20万元变更为8,16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20号)。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