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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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5 15:59

在现实生活中,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的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如果继承了股权的,就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样股权继承才有效,那么股东去世工商变更要怎样处理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股东去世股权变更如何处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股东去世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继承了股权的,继承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去世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二、继承股权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公司章程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即可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继承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

  可以看出,公司法原则上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只能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而不能剥夺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适应的财产对价,即可以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变价后由继承人继承。

  三、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一)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二)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一般来说,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人继承了股权的,继承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股东去世股权变更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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