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啥是挂靠经营?咱也不知道 咱也不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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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9 22:50

日前城子河法院东海法庭审理了一起因营业执照挂靠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李某与原告某拆迁有限公司法人赵某某系朋友关系。

2011年3月被告李某承办恒山区某地的房屋拆迁工程。因被告李某无拆迁资质,借用原告的资质,且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3月20日签订了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合同书(系挂靠合同)。

该合同的第四款明确注明了免责条款,2011年4月29日被告雇佣的拆除工作人员王某某在拆除房屋工作时,不慎将右脚砸伤,被告李某为受伤的王某某缴纳了医药费。出院后,王某某认定了工伤,原告赵某某为其垫付了工伤赔偿款。

原告赵某某现基于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及为受伤的王某某垫付的工伤赔偿款,向被告追偿为王某某垫付的105159元。

啥是挂靠经营?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有什么不敢问的,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啥是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

挂靠经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从法律上讲,挂靠经营实质上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是通过某种“包装”为自己“正名”。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靠经营其实是一种“逃法”行为。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

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在此小编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一些公司分部的宣传,签订合同前应到工商机关了解经营者的资质,不要被大公司的名头所迷惑。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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