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小微企业,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为核心,推出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举措。通过购买服务政策,增强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和支持,减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初期的经营压力,提升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力,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现为小微企业购买的代理记账服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政购买期限自服务委托协议签订月份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园区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
是指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注册登记在本园区;
☑ 属科创型小微企业;
☑ 企业自设立之日起至申请日不满两年(含两年);
☑ 实际已开展经营活动,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注:有融资需求,经商业银行或小贷公司初审后有贷款意向的小微企业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基本申请流程:
企业准备申请材料 → 园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园区报送至服务商 → 企业、启通办财务、园区三方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委托协议书》 → 启通办财务每季度结束后向园区提出结算申请
企业申请须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最近三个月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表或每月不少于3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各1份;
3、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申报表;
4、最近三个月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社保缴费单;
5、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6、为融资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申请书(仅限融资小微企业提供);
7、《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申请表》;
8、园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联络方式
公司名称:沈阳启通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园区指定机构,负责小微企业代理记账服务)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51号
联系电话:024-8825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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