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肖立书、龙小珊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振华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对振华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振华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振华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4〕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0H25201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214594772G。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公司以货币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5.法定代表人:倪敏。
6.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17楼。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振华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振华财务公司已按照《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同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振华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振华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制定振华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保证振华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振华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振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议振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审议振华财务公司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政策;审议振华财务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审核振华财务公司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政策;审核呆账核销。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振华财务公司的内部监控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振华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监督、检查监管部门要求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
监事会:负责监督振华财务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振华财务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振华财务公司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振华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振华财务公司董事会决策;制定振华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贷款审查委员会:对振华财务公司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委员会由振华财务公司总经理、公司会计部、营业部、稽核部、信息科技部负责人组成。
业务部门:振华财务公司的信贷、营业、会计、风险控制及稽核等业务部门包含了振华财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处理和风险控制,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内控手册》和《公司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操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振华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振华财务公司成立了内部稽核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在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风险控制部负责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风险评估和审核,稽核部负责事后的风险审查,构筑了振华财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防线。振华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其中:
风险控制部:是振华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机构,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振华财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处理方案,定期向振华财务公司管理层提供风险管理信息,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对振华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进行事前、事中风险控制,并提出各项建议和改进措施。主要职责是:
1.充分认识和分析各业务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稽核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稽核部:负责监控振华财务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查,对各部门、各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负责振华财务公司合规性管理,组织合规性检查并编制检查报告,并对各部门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振华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费用开支管理暂行规定》《盘点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报备及调拨实施细则》《印鉴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网上银行操作安全规范》《对账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再贴现业务实施细则》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振华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振华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振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银保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振华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振华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振华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会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风险,振华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振华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振华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制定了包括《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汇票贴现管理细则》《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并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华财务公司开展的贷款、票据贴现、委托贷款相关业务的对象仅限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振华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振华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振华财务公司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对信贷业务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相关业务进行审批决策。根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审批信贷资产的发放。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提交风险控制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后,报送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振华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决定权。总经理对贷款审查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内部稽核控制
振华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了《内部稽核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振华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事后审计和监督。稽核部负责振华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振华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振华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结算模块、信贷模块、账务模块等。振华财务公司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在系统后台数据库方面,系统管理员经审批后方可登录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的安全性有较高的保障;硬件设备方面,系统主机单独存放统一管理,需经审批且有系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提高了安全性。根据成员单位资金联签需求,振华财务公司在业务系统上实现了资金分级审批功能,即按照资金额度和支付类型,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的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
为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振华财务公司已于2017年11月成立了独立的信息科技部,明确信息部职责为统一规划、建设及管理振华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实现振华财务公司信息技术应用的标准化,增强信息系统对业务的支持,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避免系统数据管理出现的操作风险。
振华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振华财务公司数据库主机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系统数据除了本地定时备份,每日日终结算会同步一份增量数据从振华财务公司机房远程传输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房,做到数据的多重备份及异地数据灾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振华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振华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振华财务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华财务公司货币资金2.55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0.59亿元;2021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2,78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456万元, 实现税后净利润1,807万元。
(二)管理情况
振华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1年12月31日,振华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1年,振华财务公司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管理制度修订4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华财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内控制度如下:
运营综合管理类:《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图》《董事会工资暂行规定》《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工作暂行规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信息保密制度》《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办法》《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内部报告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物业租赁经营管理办法》《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盘点办法》《用酒管理办法》《员工招聘管理办法》《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管理办法》《印鉴管理和使用办法》《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办公场所管理规定》《单身职工住房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应急业务规程》《振华财务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招投标管理办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选人用人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员工述职考评管理办法》《职工学历提升管理办法》《履职回避办法》。
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费用开支管理暂行规定》《盘点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报备及调拨实施细则》《印鉴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网上银行操作安全规范》《对账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再贴现业务实施细则》。
信贷业务控制:《信用评级办法》《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专利权质押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三查”管理暂行办法》《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押品管理办法》《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实施细则》《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实施细则》《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制度》《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征信管理办法和内控操作流程》。
风控稽核制度:《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洗钱风险自评估办法》《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案件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征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资产质量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稽核工作暂行规定》《稽核工作实施细则》《振华财务公司问责制度(试行)》《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外包制度》《统计共享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实施细则》《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密钥管理办法》。
四、本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9,436万元,贷款余额为72,400万元。
本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振华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振华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振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振华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振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振华财务公司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振华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2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电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175,094.30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5.法定代表人:郑波。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中电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融市场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包括银行间市场的中票、保本理财、交易所市场的企业债以及股票。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中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并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资管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做账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要素,进行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交易员通过投资系统提交付款申请,经复核人员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结算业务部负责划款。
(3)建立中电财务公司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证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4.中间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分为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委托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及其他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部门接受委托后,由金融交易部按照客户需求向相关金融机构询价,寻找合适的金融产品并及时与金融市场业务部门进行反馈沟通。金融市场业务部门与委托方商谈《委托投资协议书》具体条款、制定投资方案后,经过金融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审核,由中电财务公司批准后与委托方开展委托投资业务。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守自营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相分离的原则,自营业务与受托业务决策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已制定中电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对其业务开展进行规范。
5.内部稽核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电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中电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审计部针对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信息系统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OA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中电财务公司自己研发的综合查询系统等。其中核心业务系统由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覆盖了中电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外汇管理、同业业务、票据业务、投资业务等几乎所有业务。2021年中电财务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为集团473户成员企业提供各类结算、金融服务超过48万笔,结算金额1.8万亿元。中电财务公司各系统间衔接运行良好。
中电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中电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重要设备都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除了本地实时备份,每日日终操作之后还做一次全面备份并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房远程传送到中电财务公司机房,做到了数据的多重备份。2021年,中电财务公司聘请了专业的网络安全公司全面梳理了网络安全环境,通过对暴露在互联网的系统的渗透测试和在中电财务公司内网环境的渗透测试,识别并解决安全隐患。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货币资金369.24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87亿元;2021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5.7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77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1年度第4季度,中电财务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新增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中电财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内控制度如下:
运营综合管理类:《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专项办法》《重大权限指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董事会提案规范暂行办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与反馈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办法》《会议室管理办法》《公餐卡使用规定》《印章管理办法》《签报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考勤与各类假期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职工内退办法》《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车及交通费用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介绍信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内部处罚办法(试行)》《其他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职工养老金管理办法》《内部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干部外派交流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程序规定》《培训工作细则》《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及行为守则》《员工履职回避制度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金、支票、财务印章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统计工作暂行办法》《贷款损失准备与一般准备计提规则》《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资本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监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信贷管理:《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逾期贷款处置管理办法》《授信后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信贷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评定暂行规定》《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内控及问责管理办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管理办法》《融资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管理:《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新股申购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非标类资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交易操作细则》《银行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资管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同业及结算业务管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 》《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基金和交易所逆回购业务流程细则》《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权限管理暂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银行函证业务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自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营风险处置预案》《市场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办法》。
法务管理:《合规政策(试行)》《合规管理与问责实施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案件防控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内审管理:《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规范》《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规范》《自营贷款(含法人账户透支)内部审计规范》《信息系统运维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细则》《银行类同业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同业存放内部审计规范》《同业拆借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内部审计规范》《担保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业务内部审计规范》《会计业务稽核规程》《票据转贴现、再贴现内部审计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国内保理业务内部审计规范》。
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外包管理暂行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党建管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党委工作规则》《礼品上交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试行)》《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试行)》《纪委工作规则》。
四、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2,524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中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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